中国·bw必威(西汉姆联)官网-首页欢迎您

通知公告

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 程序及要求

日期:2016-11-21 点击数:

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

程序及要求

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毕业证书,只能补发毕业证明书。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程序及要求如下:

一、学生本人在地(市)级以上的报纸申明遗失毕业证书作废。毕业证书编号是指学校编写的号码,不是毕业证书本身的印刷编号。

二、学生向毕业学校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,填写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),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完整报纸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。《申请表》可从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下载(www.gxedu.gov.cn)。

三、毕业学校审定后,根据毕业证书是否经过电子注册的情况,分别按下述要求办理:

(一)已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(2001年及其以后)

学校自行核发毕业证明书,并于每年12月底将《申请表》(1份)报广西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。

(二)未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(2001年以前)

毕业学校审定后,由学校报广西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复核备案。须提供的审核材料有:《申请表》1份;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;招生录取名册原件或字迹清晰的复印件(加盖学校公章并注明“与原件相符”)。

2001年以前的成高毕业证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加盖钢印,因此补办的毕业证明书也应由自治教育厅验印加盖钢印。

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

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

姓 名

性 别

出生日期

年 月 日

籍 贯

民 族

工作单位或住址

联系电话

入学日期

毕业日期

毕业证书编号

毕业学校名称

学历层次

所学专业名称

申 请

理 由

申请人签名: 申请时间: 年 月 日

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

经办人签名: 部门盖章(或领导签名):
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
学 校

意 见

领导签名: 学校盖章: 年 月 日

补 发

情 况

补发时间: 年 月 日; 补证号:

注:

1. 补证号由学校填写,编号规则为:学校代码+办学类型码(1位)+年份(4位)+顺序号(3位)。办学类型码为:1--普通高等教育,5—成人高等教育。顺序号从‘001’开始。成高毕业证明书与普高毕业证明书的顺序号互不影响。

2.补发时间,由学校填写,与毕业证明书中的发证日期相同。

3.本表一式二份,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各存一份;

4.学校可复印或自制表格,但必须与此样表完全一致。

XML 地图